行业动态
河南高速交警执法期间不佩戴记录仪将关禁闭
    日期:2013/9/23

9月17日,河南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出台执勤执法新规:今后,高速交警执法期间必须使用执法记录仪,不佩戴者将要关禁闭。


  规定要求,在执勤执法时,高速交警应开启执法记录仪,完整记录执勤执法过程。对于不按照要求使用执法记录仪、未全程记录执法过程的,以及不按规定使用规范用语等不规范执勤执法行为的,将予以关禁闭;情节严重的,停止执行职务离岗培训,并予以纪律处分。


  规定还要求,未经审批擅自扣、放行车辆的,予以关禁闭,造成不良影响的,停止执行职务离岗培训,并予以纪律处分。


  此外,对执勤执法活动扣留车辆的,一律不得向当事人收取停车费。如出现乱收费等问题,高速交警总队将对相关支(大)队主要领导停止执行职务,并对主要责任人予以关禁闭,并给予纪律处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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